朗读
温鹿人社〔2013〕78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3年度鹿城区高技能人才(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协会、商会,各有关企业:
为拓宽我区高技能人才的来源渠道,挖掘更多的高技能人才,满足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根据原《鹿城区人事劳动局关于印发〈鹿城区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直接认定办法〉的通知》(鹿人劳〔2011〕85 号)精神,现将2013年我区高技能人才(技师)职业资格直接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种
制鞋工、鞋类设计师。
二、申报条件
在我区企业生产实践中确有绝招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已被行业公认达到技师水平的,可直接授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
(一)职业资格认定对象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法律,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或经政府部门委托的专业培训,达到同等学历水平,对少数技艺较高,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到初中学历;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或在该职业(工种)的管理岗位上已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也可具有高级工技术资格1年以上或具有中级工技术资格5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直接认定为技师:
1.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年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在50万元以上,须由企业提供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2.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市以上三等奖两项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三)为了不拘一格地选拔和使用人才,对确有绝招绝活,为我区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且得到同行业一致公认者,可不受上述工作年限、学历条件与资格任职年限的限制申报职业资格认定。
三、组织机构
(一)各职业(工种)的技师直接认定考评员与专家组人选由行业协会提名,经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建技师直接认定专家考评组。
(二)企业技师直接认定工作由“鹿城区行业技师直接认定考评专家组”组织考评,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评审。
四、认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