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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农林水利局调解依据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朗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第十一条 仲裁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法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五十七条  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

市、县政府,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四十二条  因使用种子发生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

水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六条  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

环保部门、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六条 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

环保部门、海事管理机构、渔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因海域使用权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

海洋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六条 因海上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可以由主管机关调解处理,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外案件的当事人,还可以根据书面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法律

海洋渔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讯条例》

第十九条 地区之间在防汛抗洪方面发生的水事纠纷,由发生纠纷地区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处理。

前款所指人民政府或者部门在处理防汛抗洪方面的水事纠纷时,有权采取临时紧急处置措施,有关当事各方必须服从并贯彻执行。

行政法规

市、县政府,防汛主管部门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

行政法规

农业部门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农业机械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请求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书面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达成协议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法规

农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因渔港水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沿海水域发生的渔业船舶之间的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可以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调解处理;调解不成或者不愿意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地方性法规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

《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发生纠纷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在一个县范围内的,应当按有关规定由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商解决;跨市、县范围的,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协商解决,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纠纷双方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地方性法规

市、县、乡(镇)政府,林业部门

《浙江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农机事故,当事人共同请求农机部门调解的,农机事故现场处理人员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后,交付当事人。

地方性法规

农机部门

《浙江省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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