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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五马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评先选优工作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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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五马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评先选优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社会组织:

  为激发社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热忱,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根据《温州市社会组织评先选优实施办法》(温委发〔2012〕128号附件6),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五马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评先选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一)在已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与服务协会中评选5支“优秀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与服务协会”;

  (二)在已登记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中评选20支“优秀社区社会组织”。

  二、评选标准

  参选单位应符合《温州市社会组织评先选优实施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2013年度受过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单位不参与此次评选。

  三、申报原则

  此次评选工作按照各社区所属社区社会组织数量比例并适当考虑平衡分布的原则确定优秀名额。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与服务协会采用社区自愿申报原则,社区社会组织采取每个社区不多于2支申报原则。

  四、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按照自我评估、社会评估、政府相关部门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街道的评选工作,由街道社工办牵头。

  请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严格按条件、标准、程序,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于20131217日前将相关推荐表格及台账资料报送到街道社工办。

  五、表彰及其他

社区社会组织评先选优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街道对被授予优秀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与服务协会、优秀社区社会组织称号的单位,将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街道对优秀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与服务协会给予每支1000元奖励,优秀社区社会组织给予每支500元奖励。

  附件:

  1.五马街道优秀社区社会组织、优秀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与服务协会申报表

    2、五马街道优秀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与服务协会评选标准

  3、五马街道优秀社区社会组织评选标准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

五马街道优秀社区社会组织、优秀社区社会组织

发展与服务协会申报表

参评单位

名称

属登记

或备案

□登记□备案

参评类型

□优秀社区社会组织□优秀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与服务协会

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时间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 系 人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活动经费

会员数量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罚

主要事迹

(另附页)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业务指导单位(或社区)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评先选优工作联席会议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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