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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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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131054号文件要求,近日我局将按通知要求对我区使用中央水利资金的项目开展一次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请各有关建设单位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各类中央水利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也包括防汛抗旱应急资金、水资源费等),重点检查2006年至2013年的中央水利资金的使用管理特别是资金沉淀情况。

检查内容主要是资金下达情况、完成情况、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历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抓紧开展自查工作,按附件1提纲格式编写自查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按附件2要求填写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自查问题表。

自查报告及相应表格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

三、检查时间: 2013 1126

四、联系人:王晓卯,联系电话:5556411713858883312

 

附件:1、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报告提纲

2、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自查问题表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农办(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2013 1121

 

 

 

 

 

附件1

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报告提纲

 

一、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介绍本地区本单位中央水利资金使用过管理情况和本次自查工作组织实施总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办规计函[2013]105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领导予以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及时组织有关科室认真疏理了近年来中央投资项目。 2006年开始至今我区的中央水利资金项目有七堤标准堤塘、城市防洪四期工程、瓯江治理一期工程等3项工程。近日,我局根据文件要求对有关项目逐一开展了认真的检查,截止目前止,我区严格中央资金使用管理,不曾发生不良情况。现将我区水利项目中央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二、自查结果

1.中央水利资金下达情况。简要说明2006年以来中央水利资金计划下达、到位总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未及时下达到具体项目、建设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等问题,说明是否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中央水利资金完成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规定完成投资,是否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因暂时不具备实施条件等原因预计到2013年底可能继续形成较多结余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的问题,是否存在由于各种原因造成项目已无法实施或不需继续实施导致资金长期无法使用的问题。

3. 中央水利资金使用情况。主要检查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说明是否按规定设立专门管理机构,资金使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管理缺位、制度缺位或不按规定执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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