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州市鹿城精神病医院: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温州市鹿城区精神病卫生中心、残疾人托安养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申请悉。根据有关批文及〔2013〕规划条件(02092)号的要求,于2013年9月26日,我局组织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名单附后)对温州市温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温州市鹿城区精神病卫生中心、残疾人托安养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该工程位于鹿城区炬光园西路130号
二、建设规模:
1.建设总用地面积4055.6㎡。
2.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8122.33㎡。其中新建建筑面积5082.93㎡(包括住院大楼4515.8㎡,门卫36.01㎡,其它配套用房511.12㎡,小卖部20㎡),保留建筑面积3039.4㎡。
3.机动车停车数41辆,非机动车停车面积414辆。
4.建筑密度32.3%,容积率2,绿地率30.08%,总投资2070.6万元(未包括保留建筑改建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