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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节前消防与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科室,各社区,各基层站所,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火灾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辖区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春节前消防与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温鹿安〔2014〕1号)的要求,结合当前消防与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春节前消防与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检查的范围是辖区所有行业领域。重点突出油气化工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居住房屋出租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和涉氨制冷企业、建筑施工、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危化品与烟花爆竹、学校、食品安全、燃气安全、社会养老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治。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油气化工输送管道:重点检查和解决管道底数不清、安全间距不足、管线交叉、违法占压、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努力消除各类油气化工管道安全隐患。(城管办牵头,城管与执法中队负责,安监中队配合)
2.交通运输:重点检查和解决道路交通、渡口渡船、瓯江水域砂石运输船、游艇等安全隐患和客运企业监管、非法营运、航空运行安全等问题,严厉查处和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交通办牵头,辖区各交警中队负责)
3.居住房屋出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和解决出租房安全隐患和人员密集场所合法性、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建筑消防设施不足或损坏、安全出口和通道不畅以及人防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消除“店铺店宿”现象,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安监办和消防工作站牵头,各派出所负责)
4.特种设备和涉氨制冷企业:重点检查和解决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及气瓶非法违规充装和检验、涉氨制冷企业证照不齐、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等问题,严格查处和整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一批无证在用设备、一批无证作业人员、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安监办牵头负责)
5.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和解决顶管工程、地下开挖工程、模板支撑架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和管理不规范、洞口临边防护不到位等问题,加强露天基坑开挖、深基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措施。(城建办牵头负责)
6.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重点检查和解决房屋结构和功能改变、消防和避雷设施安全隐患、外墙悬挂物治理困难等问题以及电梯、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物业办牵头,城管与执法中队、消防工作站负责)
7.危化品与烟花爆竹:重点检查和解决设备设施、运输环节、仓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不到位、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等问题,加强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厉打击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安监办牵头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