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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藤桥镇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居)委会、驻镇站所:
为有效遏制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温鹿安办[2014]5号)文件精神,决定即日起至2014年2月24日,在全镇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藤桥镇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藤桥镇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3日
藤桥镇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限放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2014年春节期间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检查,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督促、指导各单位依法查处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范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等制度;督促企业合法经营烟花爆竹产品,杜绝非法产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杜绝经营单位违规经营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确保节日公共安全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二、联合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重点范围:全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
重点内容:(一)严厉查处非法私制烟花爆竹行为及非法经营行为、无证生产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二)严格检查批发经营企业执行流向登记管理制度、检查经营企业认真落实烟花爆竹产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查处非法使用氯酸钾的,经营礼花弹的;
(三)督促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情况、加强烟花爆竹的禁放、限放管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规格;
(四)烟花爆竹产品未经过省局备案、未按要求加贴防伪标签的;
(五)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六)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七)瞒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