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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温鹿双屿办〔2014〕244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双屿街道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
2014年6月25日
双屿街道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化双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油气化工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居住房屋出租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和涉氨制冷企业、建筑施工、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危化品与烟花爆竹、渔业船舶、学校、食品安全等十大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整改消除一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切实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1.油气化工输送管道:重点解决管道底数不清、安全间距不足、管线交叉、违法占压、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努力消除各类油气化工管道安全隐患。(街道安全办牵头,行政执法、运管一大队四中队、质监城西所、双屿规划所、双屿供电所等单位配合)
2.交通运输:重点解决道路交通、瓯江水域砂石运输船等安全隐患和客运企业监管、非法营运等问题,严厉查处和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运管一大队四中队牵头,双屿街道安全办,双屿、黄龙、鞋都派出所,交警支队一大队三中队、交警支队一大队四中队等单位配合)
3.居住房屋出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解决出租房安全隐患和人员密集场所合法性、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建筑消防设施不足或损坏、安全出口和通道不畅以及人防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双屿、黄龙、鞋都派出所牵头,街道公共安全办、街道综治办、行政执法中队等单位配合)
4.特种设备和涉氨制冷企业:重点解决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及气瓶非法违规充装和检验、涉氨制冷企业证照不齐、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等问题,严格查处和整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一批无证在用设备、一批无证作业人员、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质监城西所牵头,街道公共安全办、双屿工商所、黄龙工商所、双屿规划所等单位配合)
5.建筑施工:重点解决顶管工程、地下开挖工程、模板支撑架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和管理不规范、洞口临边防护不到位等问题,加强露天基坑开挖、深基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措施。(街道建工委牵头,街道公共安全办、双屿行政执法中队、黄龙行政执法中队、双屿规划所等单位配合)
6.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重点解决房屋结构和功能改变、消防和避雷设施安全隐患、外墙悬挂物治理困难等问题以及地下室、电梯、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城西房管所牵头,双屿行政执法中队、黄龙行政执法中队、卫生监督所西片分所、双屿工商所、黄龙工商所、双屿规划所、双屿供电所、质监城西所等单位配合)
7.危化品与烟花爆竹:重点解决设备设施、运输环节、仓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不到位、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等问题,加强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厉打击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非法违法行为。(街道公共安全办牵头,运管一大队四中队、双屿派出所、黄龙派出所、鞋都派出所、双屿工商所、黄龙工商所、质监城西所、交警支队一大队三中队、交警支队一大队四中队等单位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