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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汛期、高温季节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温鹿双屿办〔2014〕251号
各科室、社区、驻街道站(所)、辖区企业:
随着夏季高温天气和汛期的到来,暴雨、雷电、高温、台风等灾害性天气趋向频繁,季节性不安全因素逐渐增多,从历年事故情况来看,容易引发各类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事故。同时为深刻吸取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特大粉尘爆炸事故教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汛期、高温季节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双屿实际情况,在现已开展的无证照清零、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涉尘企业安全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汛期、高温季节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实现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整治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严防汛期、高温期间制鞋企业、鞋材制造企业、涉尘企业、危化品企业、出租房、公共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机械制造、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汛期、高温季节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双屿街道成立汛期、高温季节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章胤为组长,街道分管领导周松平、刘玉东、韦龙成、陈策为副组长,端木敏克、庄志丹、李长康、徐向东、施琦、李胜利、王一川、郑天麟、周巨标、陈显英、邵美娟、陈飞义、陈加琴、卢晓龙、卢台建、潘迅帆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双屿街道公共安全管理与监督办公室,由李胜利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汛期、高温季节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挥调度、组织协调、督导考评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1、鞋企及鞋材制造企业领域。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安全隐患,生产车间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二条(含)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及厂区内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电气线路是否有老化、脱落、乱拉乱接现象,电线是否使用PVC套管,夏季高温期间是否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及防暑降温措施;车间窗户是否设置影响逃生施救的铁丝网和防盗窗;是否存在木质阁楼和钢结构阁楼用于生产;企业是否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合格,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鞋用化学品及胶水是否按要求存放及使用;规模以上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等。
2、出租房消防安全领域。检查出租房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按要求足够设置;窗户是否设置影响逃生施救的铁丝网和防盗窗;居住出租房是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电气线路是否有老化、脱落、乱拉乱接现象,电线是否使用PVC套管,人灶是否分离;内部装修隔断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是否按照标准配置消防安全“五要件”(灭火器、防毒面具、逃生绳、手电筒、口哨);出租房内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隐患等。
3、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桑拿娱乐、网吧、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餐饮场所、老年人建筑等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检查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