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科、藤桥镇社会事务办:
民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各类补助对象及补助金,其按时按需发放旨在保障社会最困难、最需要人群的基本生活,是党和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关心和爱护的具体体现。随着众多惠民政策的逐步深入,经费增多,享受定期补助的对象范围不断扩大,动态管理难度不断增加,为杜绝虚领、冒领等非法现象,整肃定期补助金发放环境,于每年11月份底为领取各类补助金的人员办理其下一年度补助金领取资格认证手续。希望各街道、镇予以充分重视,努力做好认证工作。
一、认证对象
1.支宁返温人员;
2.老弱残、老职工;
3.党外人士;
4.三老对象(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
5.定期抚恤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6.定期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退伍回乡军人、参战退役人员;
7.领取残疾抚恤金的残疾军人、国家工作人员、人民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