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维护律师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充分发挥律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推动我区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区律师队伍中集中开展一次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整肃律师行业行风,促进律师行业自律;端正律师的执业思想和执业理念,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严明执业纪律;进一步加大律师执业监督力度,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健全和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保证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围绕《律师法》、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规定,对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地教育评查。
重点检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的以下违法违规问题:
(一)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
(三)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四)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五)律师执业未尽职尽责,律师执业未诚实守信;
(六)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
(七)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
(八)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步骤和措施
这次教育评查活动分动员学习、自查自纠、检查惩戒三个阶段进行,其主要任务如下:
(一)动员学习阶段(2月中旬至3月下旬)。
1.动员部署。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律师队伍建设实际,动员全体律师高度重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评查活动,制定相应方案,部署教育评查活动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向全体律师通报教育评查活动情况,做到人人参与,不留死角,单位和个人都要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2.组织学习。坚持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要认真学习《律师法》及相关法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行业规范,传达学习近年来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关于全省律师行业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情况的通报内容。要组织全体律师深入开展讨论,深刻剖析近年来发生的律师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引以为戒,并举一反三,汲取教训。通过学习和讨论,进一步提高律师的思想认识,增强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和尽职执业的意识,提升律师职业道德水平。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上旬至6月下旬)。
1.对照检查。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组织全体律师根据教育评查内容进行自查,对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典型案例,认真查摆个人在思想、工作,特别是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要认真查找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队伍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发现存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