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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温州市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编报2015年全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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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人社〔2014〕67号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温州市鹿城区机构
  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编报2015年全区
  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
  需求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为满足我区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的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全区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就需求计划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二、编报内容
  包括招考单位的名称、代码、编制数、实有人数、空编数、招考人数、招考职位及数量等(表式见附件1)。
  三、编报程序
  编报需求计划程序按以下要求实施:
  (一)乡镇(街道)机关的需求计划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各县(市、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编报,经市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其中,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需求计划,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编制,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并经省军区政治部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
  面向优秀村干部的需求计划及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需求计划分别汇总成表上报(表式见附件2、附件4)。
  (二)法院、检察院机关的需求计划由各级法院、检察院负责编制,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并经省法院、省检察院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公开考录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置职位,公开考录需求计划应单独汇总成表上报(表式见附件5)。
  (三)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需求计划,由市本级和县(市、区)分开填报。
  (四)区级机关的需求计划,党群口单位报区委组织部、政府口单位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审核汇总后上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
  (五)各单位上报需求计划表时,需同时附上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的空编使用核准单。
  四、编报方式和时间
  招考单位书面填写附件中的各类需求计划申报表(一式2份)连同经审核同意的空编使用核准单,于11月5日前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
  五、编报要求
  编报需求计划是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招考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努力扩大选人视野,适当放宽报考资格条件限制,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公务员队伍创造良好的氛围。
  (一)严格按规定申报计划。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意见》(浙委办〔2014〕49号)文件精神,行政编制总额不突破省核定的总数,各部门严格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内配备人员。各招录机关的需求计划,必须要有编制和职位空缺才能申报,同时要统筹考虑本单位的人员结构和工作需要,适当留有余地。
  (二)合理确定各类人员的招考比例。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编报招考计划中合理确定面向各类人员的招考比例。
  除专业性强的紧缺和特殊职位外,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计划数,区级机关应占本级招考总计划数的10%左右。2010年以来,招录单位(含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累计超过5名,且未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含已招录但未完成招考计划的),2015年的招考计划中原则上应拿出1名计划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的招考职位分为“岗位1”和“岗位2”。“岗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计划数一般占乡镇机关招考计划数的40%;“岗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优秀村干部,计划数一般占乡镇机关招考计划数的15%。
  (三)学历要求。区级机关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乡镇(街道)机关一般应面向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招考,个别专业性较强的如规划类、工程类、设计类职位学历要求可以为本科以上;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学历要求不能硬性规定为研究生。
  除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预备人选及法律类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外,招考单位不得对学历作特殊限制。学历要求为本科的,不得对是否取得学位作限制。
  (四)户籍要求。我区各级机关的招考范围面向温州市户籍的社会人员、温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及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应届生不受限制。
  (五)专业要求。各职位对所学专业的要求可以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目录(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确定,具体参照《2014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及补充办法执行。
  乡镇机关除定向招录岗位外,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城镇规划等服务中心工作和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岗位。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所学专业的要求为“不限”,区级机关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所学专业原则上“不限”,确有专业要求的,应参考上述专业设置目录放宽到一至多个专业大类,如:计算机类、经济类、财会类等。
  (六)除个别特殊职位外,招考单位不得对性别作限制。
  (七)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08〕56号)规定,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应当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取得C类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
  (八)各级公安机关面向警察类院校、司法行政系统面向司法警察类院校,公安机关招录特警,以及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面向人民武装学院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考工作,均纳入全省“四级联考”,需求计划统一纳入到总需求计划内(2015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警需求计划申报表见附件6)。
  (九)各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在编报计划时,应统筹考虑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计划。
  (十)2015年起,开展“选调生村官”工作试点。根据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招录计划,我区将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录1名乡镇公务员,录用后确定为选调生并担任大学生村官3年。上述计划不列入招考比例的测算基数。
  (十一)2015年录用公务员考试采取分级分类考试的模式,试卷分为综合类、基层类、村干部类。报考市两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采用综合类试卷,报考县(市、区)、乡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采用基层类试卷,村干部类试卷仍与2014年类似。
  六、联系方式
  中共鹿城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联系人:姜哲洋,电话:88030422,传真:88030287 ;
  鹿城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人:沙海霞,电话:88996008,传真:88995668;
  鹿城区编委办综合科(监督检查科)联系人:林静敏,电话:55577307 ,传真:55577309 。
  附件:1.2015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
  申报表

  2.2015年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

  用公务员需求计划申报表

  3.2015年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试录

  用公务员需求计划申报表

4.2015年浙江省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需求计划申

报表

  5.2015年浙江省考试录用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需求计划申报表

6.2015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警需求计划

申报表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温州市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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