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现场监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现场监理,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治理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具体要求,专职监理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在现场监理时必须携带“六子(纸)一机”,以提高监理工作严谨性和有效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内容
1.一顶“帽子”:监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标有“监理”标识的专用安全帽。
2.一把“尺子”:监理人员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时须随身携带卷尺和必要的检测工具。
3.一块“牌子”: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须挂牌上岗,工作牌应标明单位名称、姓名、职务等。
4.一本“本子”:监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必须按要求记好监理日志、旁站记录。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