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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4月23日
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科室消防工作岗位职责,根据》鹿城区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鹿委办发【2015】9号),结合岗位职责实际,现就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岗位职责说明如下:
一、分管办公室领导及办公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做好全局消防安全年度计划、总结等各项材料的起草、上报以及局层面相关会议会务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实区政府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政策措施。
3.做好局机关大楼及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分管文艺科领导及文艺科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纳入文艺宣传及文艺创作中。
2.抓好群众文艺活动中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分管广电科领导及广电科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纳入日常的电影放映工作中。
2.做好电影放映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分管文物、创名、水乡文化提升工作分管领导及创名办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做好文物、创名、水乡文化提升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2.将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文物、创名、水乡文化提升各项活动中。
五、分管审批工作分管领导及行政审批科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