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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马街道罹患危重疾病救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社区: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让突然罹患危重疾病需抢救时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特别困难的居民得到及时救助,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现将《五马街道罹患危重疾病救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五马街道罹患危重疾病救急难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让突然罹患危重疾病需抢救时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特别困难的居民得到及时救助,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根据《鹿城区开展“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温鹿民[2014]1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五马街道罹患危重疾病救急难项目实施方案。
第二条 即时救助是指街道公共服务与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五马街道慈善分会对因突发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在申请、审批前给予的生活救助。
第三条 即时救助对象
户籍在五马街道辖区范围内,由于罹患危重疾病需抢救时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特别困难的家庭。
第四条 即时救助的范围和标准
家庭成员因罹患危重症疾病,极度缺乏急救费用,根据其家庭困难情况,给予一次性即时救助2000元至10000元,具体救助标准的测算根据低保标准×家庭人口×解困期限(1至5个月)来确定。接受救助家庭应在一周之内向社区提交临时救助或慈善救助相关申请材料,补办救助手续。
第五条 急救对象信息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