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南汇办〔2014〕138号
关于印发《南汇街道小额工程项目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街道机关各科室,有关企业:
《南汇街道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管理办法》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2014年9月5日
南汇街道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
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南汇街道招投标工作,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工作效率,预防和遏制围标、串标行为,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行业腐败,结合我街道实际,现组建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具体办法如下:
一、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类型
按照建设项目类别公开择优组建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和工程服务两大类十个专业类别企业库。
工程施工类企业库包括:1、房屋建筑工程;2、市政公用工程;3、园林绿化工程。
工程服务类企业库包括:1、工程设计;2、造价咨询;3、工程监理;4、地质勘探;5、地质灾害评估;6、环境影响评价;7、招标代理。
本次公开组建的工程施工类企业库和工程服务类企业库原则上每个库入围企业为10家。
二、南汇街道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的组建办法
南汇街道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负责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的组建。招投标中心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评审,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审查和组建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的组建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招投标中心在鹿城公务网、街道工作群、街道政务公开栏发布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组建公告。
2、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向招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专业类别。
3、招投标中心在截止受理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初审工作。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超过10家,则由招投标中心组织评测择优后提出初选名单。若某一专业类别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足10家,则申请延期直到达到10家为止。
4、招投标中心将初选名单提交街道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并将确定后的名单在鹿城政务网和街道政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异议的企业进行复审。
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及复审符合条件的,列入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
三、入库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合法经营;
2、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资质要求:
①建设施工企业入库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设计单位入库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相应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造价咨询单位入库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监理单位入库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⑤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入库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⑥招标代理单位必须具有乙级或以上资质。
4、建设施工企业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在温州市完成至少两项与申报专业资质相应的工程业绩(须提供查询方式及证明材料)。
四、入库申请人必须提交装订成册的资料如下:
1、资格审查文件目录(格式自定);
2、申请函;
3、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承诺接受本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并对其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入库报名申请人代表的有效授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