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0〕5号
关于印发《程正斌局长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科室、司法所: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程正斌局长代表局党组作了重要讲话,总结回顾了我区2009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全面部署了2010年的工作。现将该讲话稿予以印发,请各科室、司法所认真组织学习,积极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工作报告 程正斌 印发 通知
抄送: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0年3月8日印发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程 正 斌
(2010年2月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七届九次全会和省、市政法、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理清思路,统一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下面,我代表局党组讲两个问题。
一、2009年的工作回顾
2009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按照年初提出的坚持一个“围绕”、强化三个“服务”、着力五个“提高”的工作思路,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工作主线,以开展“下百居(村)、进千企、入万户送服务”惠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体现为“七个新”。
——以“百·千·万”惠民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有新提高
通过为民解忧促和谐、树立品牌抓亮点两项措施,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紧抓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矛盾,力推服务新举措,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群众化解各类纠纷矛盾,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有效实施法律帮困,成效明显。在活动中,开展送法服务37次,化解疑难矛盾纠纷243件,化解或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30件,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律帮困42次,开展法制宣传158场次,创建普法阵地17处,安置特困归正人员15人。创新建立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相衔接工作机制,在浙江电器开关厂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教育劳动基地,在温州第二十一中学成立“校园普法基地”,在洪殿街道夏屋社区建立全市首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等。
——以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有新增强
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了绣山、黄龙、黎明、莲池、上戍、双潮、岙底等7个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提前一年完成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新建了29个各类型的新型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了基层矛盾纠纷预测、预警、排查、调处组织体系。实行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对居村调解主任和调解员进行了轮训,培训率达95%以上,提高了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两级调处中心、基层各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和优势,使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得到有效化解,共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1019件,调处成功1002件,协议金额937.8万元,调处成功率达98.33%,预防纠纷激化49起、防止自杀性事件2件2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6起11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31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0起。进一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相关措施,有效降低和控制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归正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95.24%和91.51%;重新犯罪22人,重新犯罪率2.01%,各项工作指标均优于省厅标准。
——以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为抓手,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有新突破
相继制定了《鹿城区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委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报备工作的通知》、《温州市鹿城区社区矫正对象矫正动态分析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加强对社矫对象的常态管理和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的管控力度,通过走访、跟踪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管控,确保无社区矫正人员闹事或再犯新罪。建立了22个各具特色的公益劳动基地,以公益劳动基地为依托,通过个别谈话、集中教育、家庭访问等各种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全区在册矫正对象398名中重新犯罪的仅1人,重新犯罪率为0.25%,低于省规定0.8%的标准。
——以法律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抓手,服务发展水平有新提升
进一步加强对区属律师所、法律服务所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积极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服务于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全年我区律师共参与信访值班18人次,参与信访事项处理60人次,直接介入信访案件19件;为130余家企业提供了法律服务,其中走访企业60余家、进行相关法律培训20家,受训人员达4000余人、发放企业联系卡300余份、发放法律意见书15份;近70余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118个村免费担任法律顾问。全区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919起,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66起,担任法律顾问205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8余起,参加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达112场次,为社会提供法律业务培训达20余次,业务收入达到2213.41万元,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以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为抓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新成效
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做好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工作。今年以来,我区共开展宣传月(宣传周)30次,组织法律服务宣传活动1721场次,举办法制讲座1022场,出法制墙报12221期,展出法律知识图片23400幅,受理咨询9511件,发放资料980000份,悬挂横幅5642条,张贴标语6255条,受教育总人数1633000人次,全民普法率达95%以上,各类普法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好面上法制宣传工作,全年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77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80万余人次,为推进区委、区府的各项中心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成效明显,至2009年底,已建成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31个和137个,建成率分别为91.61%和85.09%,两项指标均优于省规定80%和70%的标准。
——以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活动为抓手,维护民生权益有新实效
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建设,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建立了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站(点)332个,形成了区、街道(乡镇)、居(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积极推行审报审批新举措,在莲池、一华、区妇联等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网上报批模式,实现了法律援助审批工作信息化,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地维护,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6件,其中刑事151 件、民事 166件、非诉14件、行政 5件,比去年增长45%。“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队伍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干部队伍建设有新气象
组织开展“下百村、进千企、入万户送服务”惠民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任务;增强为民意识,破解发展难题;深化创新意识,激发内在动力。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洁意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以作风新转变促进工作新进展。制定惩防体系实施计划,强化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民主、改革创新、行风评议、惩戒激励机制等六个方面的工作,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法律服务行业的各种不正之风得到切实纠正。
过去的一年,我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受到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制度还没落实,诉调衔接工作启动相对滞后,编制使用力度不大等等,对于这些不足,我们必须加以认真克服,以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更好的发展。
二、2010年主要任务
根据新形势和要求,2010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为促进鹿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按照总的指导思想,今年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做好“五个一”,即强化一个保障、完善一种模式、创新一套方法、推出一揽服务、力争一个确保。
——强化一个保障。通过“五抓”抓班子、抓队伍、抓党建、抓学习、抓廉政。强化学习,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以创建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为载体,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推进基层司法所、机关、法律服务行业的党组织建设,以班子建设为龙头,突出抓好局机关、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三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班子和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发展创新提供组织保障。
——完善一种模式。“三五一”普法教育模式,即三个层面做好普法宣传,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面上法制教育,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六类重点普法教育对象的法制教育,结合重要节点加强专业法的宣传教育;以提高普法教育效果为工作目标,在“五性”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工作责任的明确性、形式的多样性、范围的广泛性、对象的针对性、效果的有效性,抓住一个重点,办好社会影响面广、影响力大、领导和群众关注的重大法制教育活动,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创新一套方法。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工作目标,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完善和发挥好两级调处中心的作用,加紧推行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治安行政调解、法律援助衔接机制,深化调解专业化建设,适时推行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夯实基层基础,落实以奖代补机制,健全以街道乡镇人民调解会为核心的四级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加强机制创新,建立社会矛盾纠纷预警、预防、排查、调处机制,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全面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