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0〕3号
关于在高品、品盛、天日、华公、攀远、高策等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构建“一小时法律服务圈”的意见》(浙司发〔2009〕1号)和温州市司法局《关于构建鹿城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的实施方案》(温鹿司〔2009〕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工作机制,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程序,提高法律援助实施的效率,方便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经研究,决定设立高品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品盛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天日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华公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攀远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高策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
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联络名单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法律援助 工作站 设立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