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党〔2009〕5号
鹿城区司法局关于开展部分
中层岗位竞岗的通知
为建立能充分履行司法行政职责任务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危机感,创造一个优胜劣汰的用人环境,增强队伍活力,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鹿城区街道、乡镇和区直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鹿组(2007)96号]、《关于做好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的补充通知》[温鹿组(2008)115号]。局党组经研究决定,对部分空缺职位进行竞争上岗,具体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促进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干部有关管理制度,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用人渠道,促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得到任用。激励干警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二、竞争岗位
宣教科科长、宣教科副科长、广化司法所副所长、黎明司法所副所长、绣山司法所所长、仰义司法所所长。
三、参加竞争上岗者条件及资格
1、能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聘任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公务员身份,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历。新提任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
4、聘任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要有中层副职的经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越级参加竞争。
四、程序和方法
1、公开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于3月16日、17日两天向政工科报名。
2、资格审查:局政工科依据本通知确定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