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08〕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律师党建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工作部署,根据温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2008]7号文件、温州市司法局温司发[2008]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律师党建工作的几项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市律协鹿城区党建工作联络组及联络员、指导员制度
建立市律协鹿城区党建工作联络组,负责鹿城区律师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联络组组长由张小庆担任,联络组成员为胡笑华、何益华、吴玉亮、厉国琳。联络组日常工作由鹿城区司法局律师管理科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