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08〕39号
关于印发《鹿城区司法局纪检监察
信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司法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工作,促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现将《鹿城区司法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鹿城区司法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纪检监察 工作制度 通知
抄送:区纪委。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11日印发
鹿城区司法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一、为认真做好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在群众中的公信力,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鹿城区司法局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
二、局政工科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主要承办部门。负责纪检监察来信、来访的拆封、接待、登记、分类、分发、报批、承办、转办、检查、催办、归档等工作。接受和处理人民群众来纪检监察信访,信访工作人员应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礼貌,对来访人员的陈述进行认真听取并作好登记,必要时制作相应的笔录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