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1〕58号
鹿 城 区 司 法 局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1年度工作总结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农村法律顾问开展情况
1、总况:
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五进”系列活动,其中重点是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法律服务农村建设、法律服务社区活动自2005年始起一直在我区有条不紊地开展着,该项活动今年又是律师管理科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在三月份前,我们相关科室配合平安鹿城的考核检查,督促全体执业律师走访了义务担任的顾问单位----村委会。了解农民所需,解决矛盾于萌芽状态。深入基层,在走访中发挥律师特有的维稳作用。并督促做好相关台帐,迎接省检查团的考核。我区的街道、镇的142个行政村在2011年前全部有了自己的免费法律顾问。今年省司法厅开展有偿法律服务试点工作,市委办公室也发了相关文件,我们根据这个文件向区财政局申请了有偿经费补贴,已全部到位。165个社区的法律顾问在做好前期摸底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基本上已185余名法律工作者每位承担一个村、一个居的原则确实村居法律顾问的结对。现全区307年村与社区,到十二月底为止,法律服务到位的已有305个。占年度完成率为99.35%。
2、政策举措
制定了《关于建立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制度的通知》并已将该文件全部落实到实处。督促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于五月底完成今年的走访村居、签订有偿法律顾问合同的任务。上半年,律师与基层法律工作者直接介入到我区村极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并开展相关法律咨询与法律讲座321场次。对38个行政村进行“法律体检”,协助12家行政村做“两委”换届选举、调解矛盾纠纷、参与处理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30余起,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27件,协助审查、修订、完善选举规则15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7份,提出法律意见与建议61条,处理其他法律事务23起,行政村与居受教育人达十五万余人。
3、主要做法
一是定期联系制度。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农村法律顾问,要定期联系、服务农村法律顾问单位,向农村法律顾问单位及其村(居)民发放包括其姓名、所在的执业机构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的服务联系卡或者名片,每季度至少与农村法律顾问单位工作联系一次(含电话联系、走访等)。
二是定期走访服务制度。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农村法律顾问,定期走访、服务农村法律顾问单位,每半年至少走访农村法律顾问单位一次,为农村法律顾问单位及其村(居)民提供解答法律咨询、开设法制讲座和协助办理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三是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农村法律顾问,于当年度11月底前,向农村法律顾问单位提交工作报告,经农村法律顾问单位书面确认后存档备查。
四是实行重大敏感事件报告制度。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担任农村法律顾问期间,发现农村法律顾问单位及其村(居)民有集体诉讼、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敏感事件,按照有关规定经所在的执业机构书面报告区局。
五是实行农村法律顾问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