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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鹿司〔2011〕26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了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新途径,推进科学决策,充分发挥理论研究与实践调研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引导作用,促进2011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现就做好2011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理论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1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的中心和大局,以司法行政 “十件实事”“十大项目”为工作重点,对司法行政部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执业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新领域、新途径,努力为开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2011年理论调研工作的重点是:
(一)司法行政化解社会矛盾研究。
(二)司法行政融入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三)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执业研究。
(四)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五)司法行政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研究
(六)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研究。
根据上述调研工作重点,区局拟定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2011年度调研参考课题(见附件)。各科所可根据调研参考课题,结合实际,开展调研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调研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调查研究是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途径,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各科室、司法所及法律服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和措施,精心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要努力为广大干警创造有利于调研工作的条件,形成调研工作合力,共同破解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中的难题,努力形成领导高度重视、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调研质量逐步提高、成果转化迅速的良好调研工作机制。要不断探索创新调查研究的新思路、新方法,牢牢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解决问题的途径,做到情况清、分析透、对策实,突出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增强针对性,使调研文章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际操作性,避免偏题、跑题和空话、套话、言之无物、脱离实际等问题。
三、及时报送论文,积极做好调研成果交流评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