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1〕12号
关于印发《程正斌局长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科室、司法所: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程正斌局长代表局党组作了重要讲话,总结回顾了我区2010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全面部署了2011年的工作。现将该讲话稿予以印发,请各科室、司法所认真组织学习,积极贯彻落实。
二○
主题词:工作报告 程正斌 印发 通知
抄送:温州市司法局、区政法委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
——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程正斌
(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七届十一次全会和省、市政法、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
下面我代表局党组讲三点意见。
一、2010年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了积极贡献。
过年的一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立足职能,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完善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成效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以开展基层司法所外观形象统一标识标志建设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通过抓队伍、抓制度、抓硬件建设,完成了南郊、双屿、仰义、绣山、南浦、洪殿等六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并通过省厅考核验收。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创新,扎实推进“诉调”、“警调”、“交调”衔接和“以外调外”工作,进一步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使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等各项资源得到了有效的整合,两级调处中心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截止12月底,两级调处中心共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489件,调处成功489件,协议金额937.8万元,调处成功率达100%,预防纠纷激化37起、防止自杀性事件14件14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23起112人次。
三是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以常规和重点时段、重要节点排查相结合方式,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今年,基层各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1397件,调处成功1374件,调处成功率达98.35%,纠纷协议涉及金额1705.9万元.
——围绕中心,扎实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在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有新提高
一是认真组织普法检查验收,圆满完成“五五”普法规划任务。全面做好各类迎检准备工作,在“软件”方面,做到材料齐全、整理规范;在“硬件”方面,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法制学校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载体和平台建设,今年9-10月间,“五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谋划,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有关部门、街道(乡镇)开展了前期调研,初步形成了“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工作措施。
二是以普法依法治工作责任制为抓手,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做好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工作。今年以来,我区开展宣传月(宣传周)28次,组织法律服务宣传活动1669场次,举办法制讲座820场,出法制墙报9696期,展出法律知识图片23200幅,受理咨询7760件,发放资料89万余份,悬挂横幅5350条,张贴标语4985条,受教育总人数164.6万余人次。各类普法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是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年初确定创建的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和1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都顺利通过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考核验收。截止12月底,我区现建成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分别为131个和137个,其中五星(省级)5个,四星(市级)39个,建成率分别为91.61%和85.09%,两项指标均优于省规定80%和70%的标准。
——强化措施,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上有新突破
一是以“金箍”行动为抓手,全力做好社区矫正上海世博会护城河工作,扎实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通过强化完善排查机制、监管机制、帮教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动态上报机制,健全分类分层帮教和动态管理模式,增强矫正、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截至
二是实施爱心导航工程。建立归正人员救助机制,争取5万元爱心慈善款用于对经济困难的归正人员进行帮扶助困。同时,积极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相关措施,切实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有效降低和控制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至12月底为止,我区共有归正人员1384人,其中:刑满释放1066人,解除劳教318人,今年新增刑释解教人员366人,帮教率95.45%,安置率90.17%,重新犯罪4人,重新犯罪率0.38%,各项工作指标均优于省厅标准。(省标准为:帮教率为95%,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归正人员安置率为80%。)
——突出服务,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在法律服务领域方面有新拓展
一是加强制度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站中深化工作站初审制度革新,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行司法部信息管理系统,同时,通过打造“三个网络平台” (“法律援助QQ群”、对接组织部门远程教育V2通系统、开设门户网站“12348”法律咨询栏目),实现了网上咨询、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建立了具有鹿城特色的半小法律援助服务圈。截至12月底,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56件,其中刑事133 件、民事123件、非诉2件。截止12月,“
二是积极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活动。通过组织律师参与信访和敏感案件的接待工作、法律服务进企业、律师服务新农村建设、律师服务政府公安工作等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长,积极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为159余家企业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法律服务,为142个行政村担任免费法律顾问,其中24名优秀律师还分别担任鹿城区公安分局22个派出所及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服务政府公安工作得到了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叶寒冰充分肯定,要求将此项工作在全市加以推广)。截止12月底,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1382件(经济民事878件,刑事 141件,行政51件,非诉312件),担任法律顾问359家,业务收入达3645万元。
——注重建设,深入开展“促作风、优环境”活动,在强化队伍建设上有新提升
一是以“促作风、优环境”活动为抓手,促进作风建设。通过开展专题大讨论、纪律作风讲评、推行“一线工作法”等措施,使司法行政干警加深对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个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同时,对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整改,在全局形成讲工作、讲纪律、讲奉献的良好氛围。
二是以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促进基层党建。积极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实施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坚持和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支部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党员管理监督,增强支部战斗力、凝聚力,发挥堡垒作用,规范支部记录,健全充实台帐资料,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达到规范化。
过去的一年,我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受到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诉调衔接工作还没有实现全覆盖,社区矫正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具体衔接配合工作还有待进一步理顺完善,法制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对于这些不足,我们将加以认真克服,不断完善,以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更好的发展。
二、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明确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刚刚召开的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省、市2010年政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全省、全市政法工作的总体要求和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围绕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平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要努力实现服务经济发展水平达到新高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实现新提升;保进社会管理创新得到新发展;司法行政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四项奋斗目标。区委七届十一次全区提出了大力实施“强三优二”、城乡互融、环境优先、文化引领、改革创优“五大战略”,全力打造“宜商宜居、活力时尚”城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这些工作要求、目标都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相联,我们要紧紧围绕上述工作要求和目标,结合实际,谋划思路,推出举措,认真贯彻落实。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2011年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发挥好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为促进鹿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具体是:
围绕一个中心。即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服务中心工作作为司法行政的总抓手。
抓住两条主线。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紧紧抓住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民主两条主线。
突出三项重点。即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突出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项重点工作。
实现四个突破。即夯实基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强化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管理取得新突破;整合资源,法律服务经济、保障民生工作取得新突破。
达到五个提高。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有提高,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能力有提高,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有提高,保障民生维护公平正义能力有提高,实践科学发展能力有提高。
三、认真做好今年各项工作,为“十二五”时期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一)围绕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