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0〕35号
关于在至博、精武、国纲华辰、浙瓯等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
各法律服务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司法厅与温州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工作,方便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经研究,决定在原有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基础上增设至博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精武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北京国纲华辰(温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浙瓯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
附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名单
二○一〇年十
主题词:法律援助工作站 设立 通知
附件:
鹿城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名单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电话 | 地 址 |
| 一华律师事务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0893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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