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0〕23号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关于印发《鹿城区司法局节能降耗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各科室、司法所:
现将《鹿城区司法局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城区司法局
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节能降耗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局各科室和司法所在节能降耗工作中的表率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抓好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2010〕86 号)和《关于印发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温鹿政办〔2010〕128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节约资源、降低能耗为内容,以局各科室和司法所为主体,在日常工作中带头厉行节约、杜绝浪费、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确保今年我局能耗下降5%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节约用电
1.降低空调能耗,夏季气温
2.日常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办公。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做到能不开的灯尽量不开,能用一盏的不用两盏,杜绝长明灯、不夜灯,养成人走灯熄、随手关灯的良好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