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做好我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迎检工作,扎实推进鹿城区“创国卫”餐饮整规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整规百日攻坚行动。为确保整规攻坚行动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属地负责、部门监管、疏堵结合、以疏为主、逐步规范”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强化措施,坚持专项整规与制度规范、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积极推进餐饮单位的规范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餐饮整规工作,应坚持“疏堵并举、提升标准、标本兼治、逐步规范”的原则予以推进实施,通过集中整治,强化规范引导,加强日常监管,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健全和完善市区餐饮单位监管网络,餐饮单位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二)到2014年9月底,市区餐饮单位持证率达到95%以上;
(三)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四)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肉制品、食品添加剂台账管理实施率达到90%以上;
(五)创建一批亮证经营、规范管理的餐饮示范单位,到2014年9月底,各所辖区要创建2条以上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村);
通过阶段性的集中整治,增强餐饮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强自主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推进餐饮单位卫生环境进一步好转,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4年9月底,基本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安全保障”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小餐馆、小快餐店、小吃店、小饮品店、小农家乐等。
(二)重点区域:全区范围内市中心、城乡结合部、农村小餐饮集中经营区域、城中村以及无证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三)重点问题:无证照经营、硬件条件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食品加工操作行为不规范、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占道经营及无“防四害”措施、卫生设施不足、加工经营环境“脏、乱、差”等公共卫生问题。
四、工作措施
1.明确整规范围与对象。重点整治全区范围内市中心、城乡结合部、农村小餐饮集中经营区域、城中村等以内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单位,特别是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及以下的小餐饮单位,包括小型餐馆、小快餐店、小吃店、小饮品店、小农家乐、小火锅店、小烧烤店、小面包店糕饼店、小卤味烤禽店等。
2.取缔无证经营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引导、扶持、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做好无证经营餐饮单位摸排、宣教工作,重点解决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体检和培训上岗等问题,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证照的无证经营户尽快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达到有效亮证经营,对拒不整改的无证小餐饮,采取综合治理、联合行动的方式,重点进行清理,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3.整顿不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重点对餐饮店许可证不上墙、卫生制度不健全、餐饮具消毒不落实以及对出店经营、室外灶台、占道经营、环境脏乱等问题开展督查,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使被查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加工操作过程、自身卫生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证照上墙等基本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做到辖区内餐饮店无出店经营或占道经营现象,辖区内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率达到100%,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配置满足接待需要,并按制度规范实施。
五、工作步骤
根据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区餐饮服务单位整规工作从2014年6月至9月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建档、宣传动员阶段(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