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松台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有关单位:
《松台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松台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动活动,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鹿政办[2012]100号)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松台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领域
1.消防。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