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党〔2011〕2号
鹿城区司法局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
工 作计 划
各科室、司法所
2011年鹿城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区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发展、实施“六城连创”的工作大局做贡献。
一、强化教育,增强干部认识。
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以干部日常政治学习会为依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及省市纪委有关会议特别是区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学习《浙江省职务预防犯罪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内容和实质,把职务犯罪预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全区司法行政干部党员队伍思想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情况,开展宣传教育。确保党员干部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对照有关党纪政纪条规,逐条检查,增强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对照反面例子,敲响警钟;对廉政问题做到经常讲、多次讲、反复讲,找原因、说危害,教育干部要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吸取教训,心中筑起道德和法纪两道防线,破除“贪污腐败与我无关”论。认真组织开展以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司法行政特色的廉政文化活动。通过警示教育、设置廉政宣传栏、开展扶贫思廉等潜移默化的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二、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
结合司法行政实际,认真制定我局党风廉政考核细则,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逐项落实。一是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进一步健全分工负责、下管一级的责任体系。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的同时,积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线负责制。把“党政齐抓共管”作为一个重要原则贯彻到责任目标体系建立的过程中,按照工作分工明确分线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同时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承担起直接领导责任。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工包项负责制。具体要抓住两个重点:一是重点对象:领导干部、从事财务、人事岗位工作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二是重点工作:财务、人事、法律服务业,加大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力度,确保抓出成效。
三、构筑惩防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与要求,认真落实本局《温州市鹿城区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意见及责任分工》、《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认真落实作风建设首问责任制度、一次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机关AB岗工作制四项制度。要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双强争优”活动为契机,逐步形成全体干警重品行、做表率、促和谐的良好风气。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继续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四、深化服务,发挥职能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