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2〕 31 号
关于在光正大、平宇等十七家
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
区属新增十七家律师事务所:
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司法厅与温州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工作,方便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经研究决定在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等十七家律师事务所各设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
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律法规宣传等法律服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民事法律援助初审,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及时提交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审批。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负责人应做好本所的法律援助初审工作,法律援助案件分配、归档工作和领取法律援助案件补贴。
附件:新增十七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名单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司法 设立 工作站 通知
抄送:区属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附件:
新增十七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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