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2〕20号
关于对王立彤书记批示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委办:
王立彤书记
一、 落实过程
接到王书记批示件通知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由分管局长与业务科室按照通知内容和时间,及时将我局就落实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相关工作情况向区领导汇报答复。
二、基本情况
人民调解工作是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能。2010年以来,我局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各职能部门的配合协助下,先后开展了“诉调”、“警调”、“交调”、“检调”衔接工作,积极构建我区大调解工作格局,并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拓宽调解领域,经筹备协商,我局与区妇联于2011年11月联合发文,成立我市首家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
(一)思想重视,机构健全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平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减少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发挥妇女组织维权职能,积极参与并运用社会矛盾大调解,整合资源,形成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合力,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夯实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促进家庭成员关系和谐发展,提升全区家庭生活幸福指数,使我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步入法治化、正规化轨道,我局主动与区妇联协商探讨,积极筹备,于
主任:陈 煦(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成员:李旭霞(区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
周丽丽(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吴 亮(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陈 渊(区司法局基层科副科长)
姚均彪(浙江精武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月华(温州心理频道婚姻家庭指导师)
(二)统一标识,落实场地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