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2〕10号
关于印发《张维忠局长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科室、司法所、区属各律师所、法律服务所:
在月 24日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张维忠局长代表局党组作了重要讲话,总结回顾了我区2010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全面部署了2012年的工作。现将该讲话稿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推进管理创新 维护和谐稳定为“幸福鹿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印发 张维忠 工作报告 通知
抄送:各科室 司法所 区局各律师所 法律服务所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月27 日 印发
附件:
推进管理创新 维护和谐稳定
为“幸福鹿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
法律保障
——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维忠
(2012年2月24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2012年度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洪文滨同志和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项伟胜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洁同志、区政协副主席王丽丽同志等四套班子领导都在百忙中专程到会指导,这充分体现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也是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莫大鼓舞和鞭策。在此,我谨代表区司法局党组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根据局党组研究的意见,我讲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总结经验,回顾2011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2011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圆满完成“十件实事”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化解矛盾、创新机制,人民调解工作有新成效
(一)强化基层调委会建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全区村(居)委会组织换届选举完成后,及时对村(居)调委会主任、委员进行调整和充实,进一步夯实了基层调解组织。分6期对全区300余名调解主任和500余名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能力。不断完善以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核心、街道(镇)调委会为主干,以居(村)调委会、企事业调委会、专业(行业)调委会为支点,以纠纷信息收集站(信息员)为触角的上下联动、反应快速、调处高效的社会矛盾纠纷预测、预警、排查、调处组织网络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重点做好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政治事件等敏感时段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常规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及时、全面掌握并调处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动态,有效防止和化解无理访、集体访和闹事事件。全年全区街道(镇)、居(村)调委会共调处各类重大疑难矛盾纠纷2637件,调处成功2619 件,调处成功率达99.32%,纠纷协议涉及金额达4000余万元。
(二)创新人民调解与其他调解模式衔接机制,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协作,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资源,出台工作制度,建立了以“警调衔接”、“诉调衔接”、“交调衔接”和“检调衔接”为主要内容的大调解机制,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通过公开报名、考试政审、培训上岗等程序,录用了51名专职调解员,分别派驻全区21个公安派出所、3个法庭、2个交警大队和检察院调解工作室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同时制作了的调解员工作证、规范了办案流程和调解文书格式、出台了《专职调解员考核管理细则》,通过实行专职调解员例会制度、矛盾纠纷分析制度和办案奖励制度,确保了广大调解员依法正确履职。自“四调衔接”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成效显著。全年各派驻调解工作室,共受理调解民事纠纷6661件,调解成功6604件,成功率达99.14%,涉案标的达5600余万元。
(三)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主动牵头,与区妇联联合建立首个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区妇女儿童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心理咨询师担任调解员,专门调解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各类民事纠纷,协助构建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积极尝试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劳动人事争议领域,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区总工会合作,联合建立劳动人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着重化解劳动人事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着力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信调衔接”机制,在区信访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运用调解手段协助化解各类信访事件。继续在物业管理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新建了温州市业主和谐生活研究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在巩固湖北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新建江苏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推广“以外调外”的调解工作模式,调解效果显著,社会反响良好。
——围绕中心、丰富载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新进展
(一)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认真制定下发《“六五”普法规划》,区委办、区府办联合转发该《规划》,区人大通过“六五”普法决议。组织全区各普法成员单位在区松台广场举办大型“六五”普法启动仪式。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猜、普法志愿者宣誓、普法万人签名、法治文艺演出等一系列活动,拉开“六五”普法宣传的序幕。同时,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和各类法律法规,在全区掀起“六五”普法的宣传高潮。
(二)全面完成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任务。强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将该项创建工作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相关街道(镇),积极修订并下发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考核细则,强化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全年共有5个社区顺利通过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检查考核验收。目前,全区已创成“民主法治社区”254个,其中省级6个,市级38个,区级210个,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占创建总数的14.3%,各类创建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全面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围绕“六城联创”、“法治鹿城”和“平安鹿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预防、教育、引导功能,先后组织开展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法律宣传活动、春节期间返乡农民工法制宣传“春雨”专项行动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在“3.国际劳动妇女节、“3.消费者维权日、“国际禁毒日和“12.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有奖竞答、设立咨询点、分发宣传资料、陈列宣传展板、演出法制节目等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新建绣山和划龙桥社区两大法治文化公园,绣山小学创建成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依托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全方位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法治文化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简化手续、完善措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有新突破
(一)成功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进一步完善区、街道(镇)、居(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全年新建4个诉调对接调解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和3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区现已有62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初审工作,为群众提供“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全面打造法律援助网络信息化管理平台,落实中心与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网上的初审报批与审查批准无缝衔接机制,着力提高法律援助程序规范化和效率化。全面落实即办制,基层援助工作站对法律援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初审报批,及时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科学规范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全面实施“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全力打造法律援助便民接待窗口,启用法律援助统一标识,健全窗口咨询接待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工作制度,简化受理审查程序,推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对符合受援条件、相关材料齐全的受援者一次性办妥初审、审批、援助等全部手续。对持有民政、社会福利等机构发放的社会救济、救助证明材料的当事人,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为纳入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残疾人建立名录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并为行动困难的特殊对象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
(三)顺利建成“三大网络平台”。加强法律援助办公自动化建设,开通全区“法律援助QQ群”,建立鹿城法治网“12348”法律咨询平台和对接组织部门远程教育视频系统平台,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透明度和时效性。组建“在线法律服务专家团”,随时与广大网民积极互动,及时有效地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快速提供法律援助。同时,通过“三大平台”进一步加强了与受援群众加强沟通联系,在受理援助案件后,及时向受援群众通报法律援助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在完成援助案件办理后,及时向受援人了解其对办案人员办理案件情况和提供法律服务的满意程度,并征询其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意见和建议,使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认可度不断增强。
一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6件,其中刑事139件、民事 169件、非诉15件、行政3件。“148”法律服务热线接听、接待接访737件。
——主动服务、助推发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有新拓展
(一)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全区120个行政村和143个社区配备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率达85.1%。为200多家企业、15名政府领导和区信访局、公安分局、纪委监察局等21家政府部门配备法律顾问,积极引导法律顾问为我区村极组织换届选举、新农村建设、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绩考核制度的通知》,与法律顾问签订有偿法律顾问合同,进一步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与考核。积极推行有偿法律服务制度,向区财政争取30.5万元专项资金,为有偿法律服务制度的全面落实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全年全区律师对38个行政村进行了“法律体检”,协助修订和完善各类协议113份,提出法律意见与建议162条,挽回经济损失达650余万元。同时,向(居)村发放便民卡306份,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30余起,开展相关法律咨询与法律讲座32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0余万人。
(二)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结合百家企业“法律体检”专项行动,推动“法律服务进企业”工作。下发《关于开展百家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活动的通知》,将“法律体检”任务分解到律师个人。10月,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爆发后,积极引导律师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大力开展“企业法律服务月”活动,助力企业渡过难关。一年来,全区15家律师事务所130余位律师为652家企业进行了法律服务与法律体检,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370余次,发现企业各种风险和漏洞140余个,向企业发放风险提示函和法律意见书150余份,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6000余万元。
(三)指导开展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专门成立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的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和督查各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律师执法执业行为。在全区15家律师事务所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执业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以“做诚信律师,树先锋形象”和“党员律师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广大律师的思想政治觉悟,形成诚实守信、规范执业的良好行业风尚,打造具有鹿城特色的律师服务品牌。以“送法律送温暖律师行”活动为抓手,激励律师树立公益理念、奉献社会,为弱势群体捐款捐物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引导广大律师拓展法律服务渠道,把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城区拆违拆迁、农房集聚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积极为“六城联创”和城乡统筹综合改革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加强监管、提高质量,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新作为
(一)社区矫正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在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分析、摸底排查、监督掌控、思想教育和谈心家访等各项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的规律,设计制定各种衔接工作表格,规范了假释调查、保外就医以及法律文书交接等工作程序,加强与公安派出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实现无缝衔接,提高监管质量。2011年对一名不服从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予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以“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专项活动为抓手,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再犯罪情况的发生。
(二)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注重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建设,在全区建立了17个公益劳动基地,在温州市社会福利院新建一个区级公益劳动基地,全面落实公益劳动制度,及时签发“公益劳动服务令”,确保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每月参加义务劳动不少于12小时。坚持每月对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罪伏法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狠抓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三支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特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教授来鹿城举办讲座,着力提高社区矫正三支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每季度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者例会,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