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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松台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科室、各社区居(村)委会、辖区各有关单位:
《松台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鹿城区人民政府松台街道办事处
2013年3月27日
松台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五大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精神,根据温鹿政办〔2013〕6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深化“打非治违”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街道办事处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五大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拆违法、查无照、除隐患、严执法、强基础、建机制、促转型为切入点,通过一年的努力,力争生产领域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拆除率达到 90%以上;生产领域的非法生产单位疏导整治率达到 100%以上;生产性企业各类事故隐患整治率达到95%以上;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加快促进企业转型发展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切实解决一些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违法建筑、无证无照生产、非法供用电等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使辖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有效的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拆违法、除隐患、促转型”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按照区委、区政府“违必拆、六先拆”工作部署,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拆违进度,重点在两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必须彻底拆除;二是为无证无照生产行为提供场所的违法建筑,必须彻底拆除。要着手对本辖区内整治重点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进行分类认定,掌握基本情况,逐一登记造册,确保安全生产领域违法建筑的排查认定率达到 95%以上、按时拆除率达到90%以上。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查无照、打非法、促规范”专项整治活动。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无证无照生产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摸清生产组织者姓名、场所地址、生产内容、无证无照原因,建立相应的台账,在整治和疏导过程中,要按照“疏堵结合、惩教并举”的原则,对生产性单位的生产条件、范围、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积极创造条件并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帮助其实现合法生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确保年度安全生产领域无证无照发现录入率达到100%、部门抄告率达到100%、及时反馈率达到100%,并以排查存量作为基数,确保高危行业生产性单位的持证持照率达100%,一般生产性单位整治疏导率达到95%以上。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击私拉乱接、确保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供用电的排查治理工作,逐一排查疏理各类非法供用电的整治对象,确定打击整治工作措施,针对排查疏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整治,对为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单位提供用电的行为要查清提供用电单位和个人情况,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对未经审批擅自私拉乱接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同时要高度重视整治对象断电后的后续拆除管理,切实做到拆除一处、巩固一处,防止反弹,确保年度对违法违规供电行为打击整治率达到100%,对擅自私拉乱接行为打击整治率达到95%以上。
(四)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外协加工“源头治理、根治隐患、转型升级”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 370 号)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打非治违”的工作部署,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外协加工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通过专项整治,明确外协加工涉及的发包方、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外协加工发包方、承包方、承租方均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源头上压缩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