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4〕53号
鹿城区司法局关于招募法律援助
志愿者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为强化法律援助机制建设,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协作,提高案件指派效率,完善案件办理机制,经研究,鹿城区司法局将建立鹿城区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现向各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9月26日。
二、报名对象
鹿城区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报名条件
1.大局意识强,热心法律援助事业,精通法律援助业务知识,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
2.在相关法律专业领域执业2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可酌情放宽;
3.三年以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行业处分;
4.为建立导师对结、重大案件会商机制,执业10年以上或达到二级律师以上职称的律师,视同具备专家人才申报资格,可直接入选,由鹿城区司法局组成专家人才库。
四、申报
1、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采用个人申报方式遴选。
2、申报需填写《鹿城区法律援助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身份证、律师执业证书、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最高学历学位等复印件,与电子版一同报送至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鹿城区法援中心地址:矮凳桥21-7号鹿城区司法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88850148;
电子版报送邮箱:lcfy148@163.com。
五、评审程序
鹿城区司法局按入选条件要求对申报的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及进行评审,通过司法局评审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经公示一周后,无异议或有不同意见但经审查同意的,即入选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
六、案件指派
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成立后,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法律援助案将主要指派人才库内的成员承办。
七、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的更新
每年对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进行一次更新,由鹿城区司法局对入选人才库的律师及法律工作者进行一次复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剔除出人才库;对新申报的律师及法律工作者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增补入人才库。
附件:鹿城区法律援助志愿者报名表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2014年9月18日
附件:
鹿城区法律援助志愿者报名表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照片 |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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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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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证号 |
| 执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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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名称 |
| 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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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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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
育
经
历 | 起止时间 | 毕 业 院 校 | 专 业 | 学 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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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 起止时间 | 工 作 单 位 | 职 务 | 证 明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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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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