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4〕36号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就餐“不剩饭,不剩菜”为标准,大力普及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教育引导干部从文明细节做起,规范言行,摒弃陋习,崇尚礼仪,遵守秩序,有效形成“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生活理念,不断提高文明素质和公共文明程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树立良好形象。
二、创建目标
以“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普及文明餐桌知识、推广文明餐桌礼仪和文明用语、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把节俭理念变成司法行政干部的自觉行动,努力使我局的“文明餐桌”行动走在全区前列。
三、创建主题
“倡导节约、文明用餐”。
四、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至7月)
一是成立由陈朔霄纪检组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工会委员为成员的“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此次创建活动的策划、安排和落实。
二是制定《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内容和职责,落实活动经费,组织指导餐桌文明活动的开展。
三是召开“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动员会议,宣读《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向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发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倡议。
(二)倡导推进阶段。(7至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