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4〕20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2013年度
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司法所:
为做好我局2013年度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自评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行〔2014〕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2013年度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2013年度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3年度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浙江省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浙财行〔2012〕96号)、《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行〔2014〕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根据市司法局和区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相应成立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任组员,具体负责我局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工作,各科室、司法所要落实责任,做好相关工作。
二、实施内容及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