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2013〕55号
鹿城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鹿城区
“优秀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区属各律师事务所:
为总结提炼2013年全区法律援助办案经验,表彰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促进全区法律援助事业的全面发展,区局决定开展2013年度鹿城区“优秀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要求
2013年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
二、质量要求
(一)案例具有典型性,能够代表一个类别的法律援助案件。
(二)援助过程生动感人,既要有申请人权益受侵害的具体事实,也要有援助人员办案过程的艰辛努力。
(三)文字组织严密、语言流畅,能够真实反映受援人的真实情况和法律援助人员办案的责任感、真心诚意为受援人服务的事迹。
(四)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且受援人满意办理结果,社会反响良好。
三、数量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选送不少于1件。
四、格式及其他要求
(一)字数要求:1500字左右。
(二)结构要求:案例由题目、案件类型、案由、办理方式、指派单位、承办人、案情简介、案件点评等八部分组成。
1.题目由“受援人+案由+案”组成。如,王某见义勇为人身损害赔偿案。
2.案件类型分为民事、刑事、行政。
3.案由按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填写。民事案由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刑事案由如故意杀人。
4.办理方式分为仲裁、调解、诉讼等。
5.指派单位填写全称。如:温州市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6、承办人包括“承办单位+案件办理人”。如,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某某
7.案情简介应从第三人视角书写,应客观描述,减少渲染性语言;规范引用法条;文中人名用“姓+某”代替。
8.案件点评要注重专业性,应结合案情,依据法律法规,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和证据运用等展开,描述法律援助意义和价值的文字不宜着墨过多。字数应在300字左右,案情特别复杂的不超过500字。
各律师事务所应对上报的案例签署意见,并盖章。
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统一编写好的案例寄(送)到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法管科203室。
各律师事务所要对此次评选高度重视,对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筛选,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案例的质量。区局将组织人员对选送的案例开展评选,以确保对法律援助事业作出突出贡献者得到表彰和奖励。
联系人:林如如,电话及传真:88840124。
附件:1.案例格式范本——王某见义勇为人身损害赔偿案
2.2013年鹿城区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参评表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附件1
王某见义勇为人身损害赔偿案
【案件类型】民事
【案 由】见义勇为人身损害赔偿
【办理方式】调解
【指派单位】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 办 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法律服务所法律
工作者 陈春生
【案情简介】
王某是家中独子,暑假前刚被沁水县职业高中录取。王某意外去世后,巨大的精神打击让父母一夜之间白了头,整天以泪洗面,原本十分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王某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事发后由其姑父谭某负责处理后事。事发第二天,谭某找到鱼塘经营者和相关部门要求赔偿,因对方推卸责任,谭某非常生气,遂带着村里二三十人欲抬着王某尸体到镇政府讨说法,随行村民携带斧头,计划如遇到阻拦,将会使用暴力。
龙港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后,立即赶往事发地,进行处置。在了解事情起因后,工作人员认为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王某是未成年人,家庭经济困难,又因见义勇为死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随即向沁水县法律援助中心汇报此事。沁水县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简化受理审查手续,当即指派龙岗镇法律服务所陈春生协助受害家属请求相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