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各学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在浙江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素养,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中小学教师暑期师德专题培训工作的通知》(温教办人函〔2015〕1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2015年暑期师德专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立德树人,做“四有”好老师
二、培训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含职高、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在职教师。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为依据,深入学习省委书记夏宝龙在全省中小学育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一新在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中小学育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优秀教师师德典型事迹,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展开培训学习。
本次专题培训活动以区教育局为单位组织,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采用专题报告会、主题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
四、培训安排
2015年8月24日至28日,其中24日上午由2015年市师德教育讲师团做首场报告会,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收看视频直播。参加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就座。24日下午听取市师德教育讲师团巡回报告、25日下午听取学校章程制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二个讲座,25日上午、26日至28日由学校自行组织学习。(培训安排见附件1-3)
五、培训要求
(一)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暑期师德专题培训工作,结合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中的师德“六条红线”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5〕52号),深入学习实践《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精心组织培训学习活动,制定暑期师德专题培训方案,确保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工作,并将专题培训方案于8月24日前上报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
(二)各学校、单位在暑期师德培训期间,要制订管理措施,建立考勤与考评制度,做好安全管理、防暑降温等工作。专题培训过程要保质保量,特别是集中培训要合理安排、科学设计、突出实效。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学而有悟,学以致用。
(三)各学校、单位要及时反馈暑期师德专题培训工作有关情况与建议,于9月5前将书面总结报报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联系人:蔡云霄,联系电话:88262805,电子邮箱:蔡云霄OA邮箱。
附件1:2015年鹿城区暑期师德专题培训安排表
附件2: 2015年鹿城区暑期师德专题培训视频会议场地安排表
附件3:市师德教育讲师团巡回报告会参会人员分配一览表
鹿城区教育局
2015年8月19日
附件1
2015年鹿城区暑期师德专题培训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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