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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藤桥镇防汛防台抗旱(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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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藤桥镇防汛防台抗旱(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各社区、村(居)、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防汛防台抗旱(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指挥和协调,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镇人民政府决定对镇防汛防台抗旱(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指挥:郑乐斌

  副指挥:黄建勇夏甘平李策严求真

  成员: 沈胜敏(党政办)李海滨(宣传办)

  匡鲁杰(人武部)刘国仁(农办)

  朱宝元(经济办)应良目(财政办)

  徐军年(综治办)谷海南(安监办)

  杨强军(城建办)何检宇(城管办)

  季礼(公共服务办)潘国权(劳动保障所)

金和忠(藤桥国土所)黄波(城西房管所)

  万强(藤桥水利管理所)高武通(藤桥卫生院)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综合组、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宣传报道组、后勤服务组等6个应急工作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水利副镇长兼任,主要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10个社区设10分指挥部,由各社区书记担任分指挥部指挥,各社区主任为副指挥。

  附件:1、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

  2、镇防指办主要职责;

  3、镇防指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4、镇防汛防台责任人主要职责;

  5、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编成方案。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0153月23

抄送: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相关站所

  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3月23印发


附件1:

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在上级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②负责制定本级防汛防台抗旱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修编本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监督指导社区、村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编制;

③负责组织落实各社区防汛防台抗旱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落实有关报酬;

④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地水库山塘、堤防、水闸等水利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⑤按照上级要求,配合民政、建设等部门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场所建设及认定,并加强避灾场所维护管理;

⑥组织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补充加密监测预警网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社区、村级防汛防台抗旱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⑦组织落实群众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不漏一处、不留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并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

⑧负责辖区内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险工险段在建工程和洪涝台影响期间乡村公路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已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或乡村公路因灾中断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

⑨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⑩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附件2:

镇防指办主要职责

①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抗旱政策法规和指令;

②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抗旱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③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抗旱预案;

④负责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具体组织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各社区、村及有关网格责任人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安全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防台抗旱安全事件;

⑤负责汛期防汛防台抗旱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⑥负责本级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

⑦负责本级洪涝台旱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

⑧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3:

镇防指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①综合协调组: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沟通联系和综合协调;

②监测预警组: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抗旱预警信息,掌握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抗旱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为本级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③人员转移组:按照本级防指和上级指令,按预案要求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④抢险救援组: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组织抢险救援;

⑤宣传报道组:负责汇总防汛防台抗旱动态,发布汛情、灾情、旱情及有关信息,组织宣传报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先进事迹等,编发简报,接待新闻记者;

⑥后勤保障组: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接待上级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慰问团等工作。


附件4:

镇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主要职责

①镇级防指指挥:负责本级防汛防台抗旱全面工作,主持本级防指工作,研究落实防汛防台抗旱措施,负责召集成员会议、会商会议,签发防汛防台抗旱指令;

②镇级防指副指挥:协助指挥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③镇级领导:按照镇级防指职责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协助所分包区域内的社区、村级主要负责人开展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④镇级防指应急工作组组长:负责应急工作组工作;

⑤镇级防指办主任:负责镇级防指日常工作,当好镇级防指参谋,并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防指指令;

⑥镇级防指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⑦镇级水利员:负责镇水库山塘、堤防、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监管,管理联系水利工程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按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并报告级防指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⑧镇级地质灾害防范责任人:组织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督促村级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开展隐患点日常监测,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时,开展临灾预报和预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接到报告时,按预案组织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应急救援等工作。

⑨镇级气象协理员:负责接收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并按规定及时将信息发布到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必要时将预警信息向辖区内公众发布;负责气象预警接收、发布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辖区内灾害性天气、特殊气象现象的观测、记录和报告;

⑩镇灾情统计员:负责灾情信息收集和统计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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