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根据《鹿城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温鹿政办〔2007〕103号)文件要求,确定2015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项目60个(具体见附件1),请区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着手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完整填报《鹿城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具体见附件2),财政部门将选取部分项目进行复核。
自评报告上报时应附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一份。自评报告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报告一式四份,项目单位一份,项目主管部门一份,财政部门资金归口业务科室和财政监督科各一份。《鹿城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加盖公章后,请于2015年8月底前送至区财政局,电子文本同步报送,电子信箱:2042744242@qq.com,联系电话:88358261。逾期不报送的,根据《鹿城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温鹿政办〔2007〕103号)第30条规定,视同该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自评报告电子文本请登录鹿城区公务网→鹿城区财政局页面下载,网址:www.lucheng.gov.cn
附件:1.2015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项目计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