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司党〔2014〕2号
鹿城区司法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情况报告
2013年,我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市、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推进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机关党员作风和效能建设结合起来,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局机关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培育机关工作人员的宗旨观念、依法行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一把手”注重率先垂范, 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抓手,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下发了《鹿城区司法局2013年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鹿城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等文件,切实落实了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准则》和“三书两报告”、“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科室、所、个人年度考核奖惩情况相挂钩,与各司法所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以班子成员为责任领导、各科(处)室及司法所为责任单位的考核追究管理机制,加强了对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断提高认识,确保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细化和查找司法行政工作廉政风险点,针对风险制定出台考核、监督、问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形成一套程序严密、配套完善、可操作性强、相互监督制约作用明显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实现岗位廉政风险管理的规范化。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及监督。结合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鹿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科室依法行政责任制》,具体明确执法科室及执法岗位执法职权、工作流程和执法责任;印发了《鹿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鹿城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办法(试行)》,规定社矫工作发生十个方面的失职或渎职行为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办法(试行)具体规定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流程,监督的主要内容。为确保监督落到实处,2013年,我们还招录一名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法律专业的优秀人员担任法制员,每天进入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平台,实时监督社矫执法,确保执法的公正、严肃。
四是建立健全其他各项廉政工作制度。制定出台《局机关绩效考核办法及奖惩实施方案》、《司法所绩效考核办法及奖惩实施方案》和《司法所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以责任制的形式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实现全员绩效考核管理。严格落实“五重一大”事项报告、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内部投诉处理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2013年没有发生群众投诉事项,也没有发生责任事故和党员干部受处分事件。
二、以教育学习为途径,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氛围。将廉政文化建设与机关党建、“法律六进”、“政法文化建设年”活动有效结合在一起,通过集中学习、开办道德讲堂、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廉政法制讲座、廉政书画展、廉政文化长廊等形式,将廉政文化进行宣传普及。在局机关和8个司法所办公室都悬挂了廉政字画和廉政格言,营造了浓厚的机关廉政文化氛围,让司法行政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崇廉尚廉、思廉思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努力践行 “忠诚、为民、公正、 廉洁”的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
二是认真抓好正反典型教育,警钟长鸣触动心灵。深入开展“以案为镜整风肃纪”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司法行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赵明华、陈雪明等法官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深刻剖析2012年以来全省发生的几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情,发动司法行政党员干部对照自身谈看法、道体会,在以案说法、触动心灵的警示教育中,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5次,强化对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他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
三是全面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教育。对新提任的7名中层干部、选调的1名公务员和新招录的6名公务员一律实行任前廉政谈话。由单位一把手、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组成的廉政谈话组在该14名工作人员正式上岗的第一天分别对他们开展谈话教育,宣布中纪委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相关纪律,并将省委“28条办法”、市委、区委作风建设“1+8”系列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给他们,使他们从工作的第一天起就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以强化监督为手段,促进队伍转变作风提高效能。
一是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局纪检组对局机关和下属法律援助中心、8个司法所、44个律师事务所、6个法律服务所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就自身在廉洁自律、做一名合格党员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司法行政党员干部通过自我剖析,从思想上、行动上不断向党组织靠拢,不断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2013年,我局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法律援助中心和双屿司法所同时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