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南汇街道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
企业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网格、科室、社区、村:
《南汇街道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管理办法》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原温鹿南汇办〔2014〕138号文件作废。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
2016年2月3日
南汇街道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
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辖区工程建设招投标行为,维护招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公平公正,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行业腐败,结合我街道实际,现组建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的类型
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以下简称“企业库”),按照建设项目类别择优组建工程施工和工程服务两大类十一个专业类别,如有需要,将会进行专业补充。
工程施工企业库类别:1.房屋建筑工程;2.市政公用工程;3.园林绿化工程;4.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服务企业库类别:1.工程设计(建筑、市政、园林、电力、水利、装饰、智能化、广告等);2.造价咨询;3.招标代理;4.工程监理;5.地质勘探(含基桩、地基、建筑基坑等检测);6.地质灾害评估;7.环境影响评价
二、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的组建
南汇街道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负责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的组建工作。招投标中心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评审,公开、公平、公正审查并择优组建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具体程序如下:
1.招投标中心在鹿城公务网、街道工作群、街道政务公开栏发布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组建公告。
2.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向招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专业类别。本次公开组建的工程施工类企业库和工程服务类企业库原则上每个库入围企业为10家。报名超过10家的实行备用制,备用最多不超过5家。如有特殊情况,需按实际入围企业数量增补。
3.招投标中心在截止受理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初审工作,提交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名单;并将确定后的名单在鹿城公务网和街道政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异议的企业进行复审。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及复审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
三、企业库工程施工及服务的收费标准
申请加入南汇街道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的单位即表示愿意接受以下收费标准:
1.服务类项目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额控制。
工程设计费、造价咨询(标底、监标、审价编制)、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地质灾害评估等服务类收费原则上按国家、省最新收费标准的七折以下(含七折)计算;如有特殊情况,则书面说明并按实际情况收取。
2.工程施工类项目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如无招标文件则由双方根据实际约定。
3.农房和城中村改造建设有关服务性收费标准按温政办〔2011〕165号文件执行。
四、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企业库的使用
本街道小额工程除公开招标外的项目,承包企业原则上在企业库中产生,采用邀请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方式。邀请招标方式的具体程序如下:
1.招投标中心成立企业库微信群或QQ群,用以发布南汇街道小额工程施工及服务类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
2.招投标中心根据《南汇街道小额工程招投标审批表》及招标人要求,确定以下任一种邀请招标方案。
(1)在企业库内公开邀请,接受所有符合要求企业报名。
(2)在企业库内随机抽取3家(含)以上单位。
(3)在企业库内直接邀请3家(含)以上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