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CLCD13-2016-0002
各街镇、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红黄蓝”三色管控机制建设,加强我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区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专项排查行动,建立鹿城区用人单位“红黄蓝”三色信息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排查范围及对象
在鹿城区内依法成立的,有使用各类劳动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二、排查内容
详见《鹿城区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生产制造业)》(附件1)、《鹿城区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餐饮业、服务业)》(附件2)、《建筑工地基本情况表》(附件3)。
三、排查要求
各街镇、管委会根据辖区实际,重点排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传统行业企业和“低小散”劳动密集型企业、作坊。排查中发现用人单位系无证经营的,应当及时汇总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