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仰义街道救急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社区、村:
现将《仰义街道救急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仰义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2日
仰义街道救急难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让突遇不测、因溺水、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非人为)、罹患危重疾病或遭遇洪灾、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的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根据《鹿城区开展“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温鹿民 [2014]1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仰义街道救急难项目实施方案。
第二条 即时救助是指街道公共服务与社区管理办公室和仰义街道慈善分会对突遇不测、因溺水、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罹患危重疾病或因遭遇洪灾、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在申请、审批前给予的生活救助。
第三条 即时救助对象
户籍在仰义街道辖区范围内,由于溺水、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非人为)、罹患危重疾病或因遭遇洪灾、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特别困难的家庭。
第四条 即时救助的范围和标准
家庭成员因溺水、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罹患危重症疾病或因遭遇洪灾、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基本生活特别困难,根据其家庭困难情况,给予一次性即时救助1000元至10000元,具体救助标准的测算根据低保标准×家庭人口×解困期限(1至5个月)来确定。接受救助家庭应在一周以内向社区、村提交临时救助或慈善救助相关申请材料,补办救助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