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仰义街道沿江工业区企业入园规定》的通知
各社区、村、基层部门站所、企事业单位:
《仰义街道沿江工业区企业入园规定》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仰义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仰义街道沿江工业区企业入园规定
为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加快我街道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仰义街道鹿城沿江工业园区(以下简称沿江工业区);
第二条 申请进入沿江工业区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在本区工商、税务部门进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外商投资的企业必须向区外经贸局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