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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温鹿双屿办〔2016〕20号
各网格(社区、村)及相关科室部门:
时值岁末年初,临近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又面临新的考验。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马凯副总理和王勇国务委员等近日作出重要批示,强调临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不能有丝毫放松;要扎实做好隐患排查,不可心存侥幸,不可等闲视之,严防重大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寒潮、雾霾等恶劣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各网格(社区、村)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平稳。要进一步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各网格(社区、村)及科室部门要根据季节性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加大重点时段和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查机动车无牌无证、无证驾驶、超限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和雨雪天道路交通的疏导、监管,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安全。认真做好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等重大隐患整改的查漏补缺工作。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非法渡运等行为,严把客船经营资质关、船舶检验关和船员任职资格关。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严禁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车船参加春运,严防运输工具带隐患运行;严格车站、机场、港口的安全检查,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
二是强化消防安全监管。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的特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严格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跨年夜”等自发性群众活动的安全管控,坚决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