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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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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温鹿双屿办〔2014〕377号

  各科室、驻街道站(所)、社区、辖区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家庭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双屿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较大以上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双屿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政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深刻吸取山东寿光“11·16” 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瓯海郭溪“11.24”家庭作坊火灾事故教训,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和商场市场消防等安全隐患突出,生产环境恶劣等问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和商场市场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专项治理坚持集中整治与巩固提升相结合。即日起至2015年3月底为集中整治阶段,集中整改消除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解决一批消防安全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2015年4月初至2015年底为巩固提升阶段,主要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集中区域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完成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任务,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和商场市场的火灾防控能力。

  三、整治范围、重点和职责分工

  (一)整治范围

  1.七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同一时间容纳10人以上,从事制鞋、鞋材、制衣、玩具、眼镜、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

  2.商场市场。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商场、市场(含集贸市场和各类超市)。

  (二)整治重点

  1.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整治重点

  (1)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电气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6)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问题。

  (8)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达标。

  (9)规上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集中区域要重点检查消防等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置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2.商场市场整治重点

  (1)违章将几个独立的商场、市场搭建在一起的;商场、市场周边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商场、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在商场、市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的。

  (三)职责分工

  一、整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由市场监管所牵头)。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整治无证照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和商场市场。

  二、整治违法建筑(由街道拆违办、行政执法中队牵头)。结合“三改一拆”、“无违建县”行动,重点清理和拆除无证照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和商场市场违法建筑。

  三、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由公安派出所、街道消防站牵头)。重点整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和商场市场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四、整治安全隐患(由街道公共安全办牵头)。重点整治涉及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及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和商场市场安全隐患。

  五、整治非法供电用电问题(由双屿供电所牵头)。重点规范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和商场市场供用电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擅自私拉乱接等各类违法供用电行为,遏制和防范各类非法用电引起的安全事故。

  六、其他重点整治内容。双屿土地所、双屿规划所负责依法指导、审核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和商场市场集中区域的土地规划、开发和利用;街道建工委负责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城西质监所负责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和商场市场的涉氨设备和管道及其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监督,督促企业、作坊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四、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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