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CLCD58-2014-0002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浙卫办基层〔2013〕13号)文件要求,按照温州市卫生局2014年中医药工作重点,我局制订了《鹿城区2014年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局
2014年4月29日
鹿城区2014年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浙卫办基层〔2013〕13号)要求,按照温州市卫生局2014年中医药工作重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及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向老年人及儿童家长普及中医基本知识与养生保健技术,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使人们自觉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起居、饮食,增强体质,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二、项目内容
(一)0—6岁儿童中医健康指导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并做好纸质服务记录和电子健康档案输入。
(二)老年人中医健康指导
每年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并做好纸质服务记录和电子健康档案输入。
三、管理措施
(一)组织领导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关系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效,关系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关系着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区卫生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名单附后),负责项目的领导与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医政科,负责鹿城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评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