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有关街道办事处,藤桥镇、山福镇农办:
为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及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提高拖拉机及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的技术状况,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16年度拖拉机及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定期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验标准及项目
送检拖拉机及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须经维护保养后,方可参加检验。安全技术检验必须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1996)、《拖拉机运行安全技术检验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检测设备检测不到的部位,必须予以人工检验。
二、检验时间、范围、办法
1、上道路拖拉机检验。凡属鹿城籍的拖拉机(包括纳入当地管理的外籍拖拉机)均需参加本年度安全检验。上道路拖拉机检验时间从发文之日起到10月底结束。检验办法采用分片集中,地点统一在郭溪农机大院(时间见附件)。
2、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检验。纯农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由各镇街负责组织安排,区农业机械监督管理站负责检验;插秧机、烘干机、微耕机等农业机械由各镇街负责组织实地检验,并于11月底前将检验台账上报区农业机械监督管理站。
三、检验要求
1、送检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烘干机、微耕机等必须填写《检验表》。上道路拖拉机先进行静态检验,后进行动态检验(手扶拖拉机除外),全部检验合格后办理签证手续,核发相应的拖拉机定期检验合格标志。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烘干机、微耕机等必须保持车况良好,外观整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号牌应按照规定安装,字体清晰、不得遮盖、破损、弯曲、倒置。手扶变型运输机或拖拉机挂车货箱板后部应喷刷放大的牌号,字样端正、清晰;车厢两侧要喷宣传标语;旧车须全机喷漆。
3、外部附件安装牢固、有效,钢板弹簧规格及片数、轮胎型号规格、外廓尺寸和栏板高度等必须符合规定。对擅自改装的拖拉机一律不予检验。
4、拖拉机主机与挂车及双轴挂车,应查验侧面防护装置,未安装的或安装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整改后再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