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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五马街道“创首善”考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大网格(社区)、机关科室、相关基层站所(队):
《2016年五马街道“创首善”考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工作委员会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20日
2016年五马街道“创首善”考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适应行政区划调整和街镇体制完善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考绩工作的激励、监督和导向作用,实现“创首善、建幸福五马”工作目标,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街镇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鹿委发〔2016〕11号)、《关于加强街镇对网格目标管理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制定2016年五马街道“创首善”考绩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考绩工作以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级分类、科学考评,奖优治庸、重在激励为基本原则,围绕各科室、网格职能,将各科室、网格的考绩责任目标逐个分解传递到人,实行所有人员考绩公示,使工作绩效实现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考绩奖的设置坚持注重实绩、打破平均、奖罚并举的要求,与考核结果挂钩,进一步体现工作绩效与薪酬收入的关联度。
二、考绩对象
机关科室、大网格(社区)、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科室考绩项目
(一)科室共性项目(50分)
根据各科室(线)年终共性项目在全区的排名赋分。全区排名第一的得基本分50分,名次每降1位扣0.5分;全区无具体排名的,按同比折算进行计分。多条线的科室按平均值计算得分,没有考核线的综合性科室按其他科室平均值赋分。若出现平安建设“负面清单”倒扣分的,直接在总分上同比扣除。同时按照区对街镇共性考核项目数设定难度系数,科室承接考核条线工作7条及以上的按系数1.02计分,条线工作4-6条的按系数1.01计分,条线工作少于4条的按系数1计分。
(二)科室个性项目(30分)
根据区对街镇个性项目考核结果,按(30×得分率%×贡献系数)进行赋分,若出现倒扣分的,直接在总分上扣除,没有考核线的综合性科室按其他科室平均值赋分。贡献率按各科室个性项目总分值占街道个性项目总分值比例计算,贡献率大于等于30%的贡献系数按1.02计分,贡献率大于等于20%小于30%的贡献系数按1.01计分,贡献率小于等于20%的统一按贡献系数1计分。
(三)科室综合评价(20分)
各科室年度末简短总结全年特色和亮点工作,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网格结合科室年度工作开展情况,采用记名公开评价方式,按优秀、良好、合格三档予以综合评价。计分方式按优秀20分、良好18分、合格16分执行,最后得分由所有班子成员评价分之和与网格评价分之和按3:1比例折算而得。
(四)科室加(减)分(±10分)
对科室获得集体荣誉、领导批示肯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给予加分,对重要事项落实不力、通报批评、重大负面舆情予以减分,具体赋分办法参照区考绩办法(鹿委发〔2016〕11号,附件6)执行,其中“上级表彰荣誉”按区文件加分标准的5倍进行赋分;对获得集体“五马之星”称号予以加分,具体赋分办法按每月五马之星评选办法(温鹿五马委〔2016〕30号)执行。
四、网格考绩项目
(一)网格共性项目(50分)
由分管领导牵头,对14个网格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相关科室(线)和站所制定考核细则,细则内容以已下放事项为主体,考绩方式以过程考核为主,尽量减少或取消台账考核。年中进行一次半年度绩效完成情况评估,年末各线按考核结果对各网格进行考核排名(名次不得并列),计分按排名第一的得基本分50分,名次每降1位扣0.5分执行,最终结果按各线权重折算汇总,各线分值权重详见附件。
